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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整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规广告 专家:高校需主动公布招生政策

2021/10/14 12:34:26 人评论 次浏览

10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类广告发布媒介,特别是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应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资格、内容的审核,不得发布无书面授权的相应广告及违法违规信息。

《通知》还指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欺诈性内容;不得出现“轻松拿学历”“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高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广告乱象,与网站、App、自媒体平台的无序竞争以及不重视内容审核唯利是图有关。”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这类广告对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形象也是一种严重伤害。受这类违规广告影响,有一些人认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就是“花钱买文凭”,没有什么含金量。甚至可以说,近年来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歧视,也和一些广告宣称“轻松拿文凭”“免考包过”有关。

“保过班”违规宣传广告。资料图

熊丙奇表示,监管部门应该严查网络平台、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广告信息,并顺藤摸瓜查处、取缔进行违规经营的学历继续教育机构,以此正本清源。“免考包过”之类的信息满天飞,这也折射出监管不力的问题。

他指出,要避免“劣币逐良币”,需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公布招生政策。一些受教育者之所以被虚假广告所迷惑,是因为他们不懂具体政策,搞不清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与全日制教育的差别,因此会轻信一些机构的宣传、“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权威机构、合法正规的学历继续教育机构就应该主动发布信息,引导受教育者选择合法正规的机构,也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秩序。

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巍也表示,高校应加强本校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广告的主动排查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定期通过技术手段和工具对以本校名义发布的广告进行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线索的,应主动进行交涉和处理,必要时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协助。

“高校应主动适应新时代传播工作的特点,积极占领宣传的主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陈巍表示,着力从空间、时间和内容三个维度扩大广告宣传的覆盖面,为学习者提供更好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信息服务体验,压缩违法违规广告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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